(资料图)
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修订职安健条例,将最高罚款由50万元(港元,下同)提高至1,000万元。劳工及福利局长孙玉菡今早(20日)在电台节目表示,相当高兴修例获得通过,虽然罚款额上限较最初建议的5,000万元为低,但阻吓力已相当足够。
▲香港过去发生多宗致命工业意外。资料图片
孙玉菡形容修例过程如同“坐过山车”,虽然过程惊险但最终也安全到达终点,本月28日会正式实施,未来有大量宣传推广及巡查工作。他重申,过往修订草案建议的大原则是不能影响条例的阻吓性,令社会大众更加重视职安健,罚则只是最后一步,防止工业意外的发生才是最根本。
他指,新的罚款额已经是本港所有现行法例中的最高,与其他地区的同类型条例相比也相若,认为已有足够阻吓性。对于有建造业界人士质疑罚款阻吓加很快便会消失,孙玉菡同意只罚款是不足够,不过这法例要“组合拳”地实行,宣传推广固然不可忽视,但无可否认罚则不够高,一定会影响僱主留意职安的诱因。
对于1000万元的罚则被指让中小企难以承受,孙玉菡表示已多番解释,法庭在判刑时会考虑被定罪单位的营业额及财务等资料,不会导致无法负担的情况。局方评估,在2009年至2020年众多工业意外中,只有7宗罚款额可能会触及如今1,000万元的上限。他昨日亦已公开承诺,新例生效2年后,会进行全面检讨。
政府原先建议检控时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,经修订后让步至9个月,孙玉菡形容是经过仔细考虑,局方曾征询律政司意见,认为9个月已有足够时间搜证和进行检控工作。被问到MIRROR演唱会事故劳工处也用足6个月时间才能落实检控,孙玉菡解释因为MIRROR事故正是最复杂个案,主要时间花在厘定受伤舞蹈员是否受《僱佣条例》保障。
被问到有工业意外死者家属批评,政府在过去20年都没有修订罚则,批评政府失职,孙玉菡回应指修例工作牵涉层面众多,加上香港有很多中小企,形容已经尽力而为。
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。
标签: